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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時報2009/03/31
〔記者周敏鴻/桃園報導〕桃園縣中壢市劉姓女子趁丈夫到中國出差,與情郎游姓男子幽會,卻被游妻抓包,游妻告兩人妨害家庭,劉女不敢讓丈夫知道,但桃檢通知開庭的傳票送達時,卻被劉女丈夫收到,他氣得也告兩人妨害家庭。
外遇被抓姦挨告
劉姓女子(26歲)去年8月與31歲的游姓男子發展婚外情,兩人常在賓館幽會,去年12月初,劉女的丈夫陳姓男子出差,劉女就利用空檔找游男到家中偷情,躲過陳男,卻忽略了游男妻子的跟監,兩人被抓姦,也找到使用過的保險套等證據。
丈夫蒙鼓裡氣炸了
劉女開價100萬元跟游妻和解,就怕被自己丈夫知情,但游妻不接受,堅持要對兩人提出妨害家庭的告訴,整起事件陳男都被蒙在鼓裡,直到3月中旬,桃園地檢署送傳票卻讓陳男收到,他打開一看,才知道自己戴綠帽,經其追問後劉女也只好坦承。
陳男於是對兩人又提出妨害家庭告訴,檢察官開庭時嘗試調處,但陳男、游妻都堅持告到底,還強調只要刑事責任一確定,馬上就會打離婚官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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